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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统一审议职责 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回顾

来源:楚天主人   时间:2025-03-18 15:2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24年,法制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高质量发展、流域综合治理、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年组织立法调研、听证、论证261场次,召开10次委员会会议,协助常委会审议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8件、表决通过14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法规28件,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始终把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立法的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指出,湖北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委员会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比较优势,以立法赋能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激活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审议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为导向,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质效。审议质量促进条例,增强高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完善质量促进工作机制,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强化资金人才保障,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品牌引领。审议种子条例,立足我省种业优势,将一系列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要求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以及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制度设计,补齐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建设短板。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将所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强化资产多层次多维度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利用。审议内部审计条例,推动出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首部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职责权限,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作为立法的重要任务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目标任务,通过地方立法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聚焦长江水域治理,推动制定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探索建立船舶污染防治跨区域协作机制,着力健全制度。坚持立法选题、形式、体制、机制、活动“五个协同”,组织、指导襄阳、宜昌、荆门、荆州四市开展沮漳河流域协同立法,武汉、孝感、随州三市开展府澴河流域协同立法,协助常委会审议批准各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四水共治”,开创我省二级流域片区协同立法先河。在协同立法中,既注重共性问题协同治理,实现主要制度的一体化,又注重体现地方特色,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简单的“一刀切”“齐步走”。同时,指导宜昌市修改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咸宁市制定淦河保护条例,促进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立法的出发点

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注重从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中找准立法的发力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以及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从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予以规定,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审议电梯安全条例,在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街道、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直面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电梯制造、销售、安装、使用、维护各环节安全责任,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章作出特别规定,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审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条例,重点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遗属抚恤优待作出规定,推动全社会铭记英烈、尊崇英烈、学习英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始终把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

积极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找准立法切口,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制定接地气、有特色、真管用的社会治理法规,以良法保障善治。审议平安建设条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聚焦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新业态监管等重点问题推进源头治理,共同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依托区域、部门、路地“三维协同”,明确地方政府、涉铁企业等主体的监管责任,保障铁路运输更加安全通畅。审议档案管理条例,厘清各方职责,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审议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依法调整任免对象范围,完善任免工作程序,保障和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2024年立法数量多、要求高,法制委员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立法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善于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善于通过立法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把党委领导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注重发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和分党组作用,保证立法与省委要求同向同行。坚持把人大主导贯穿到立法的各阶段各环节,严格按照年度立法计划有序推进,推动落实“五个之前”论证评估体系,做到提前介入、全程记实。坚持把政府依托夯实为立法的重要保障基础,完善立法项目领导小组“双组长”、立法工作专班“双班长”制,形成立法合力;督促法规实施单位及时出台实施方案,严格实行一法一案、一款一策、一年一评、三年一查,协助常委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2件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坚持把各方参与作为立法坚实的社会基础,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开展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推出立法专题报道40余篇,组织召开6场新闻发布会,对法规主要制度进行解读,增进全社会对立法的了解、认同,推动法规共同实施。

新的一年,法制委员会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进一步提高统一审议质效,为推动湖北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执笔人:李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