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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聚焦》第一百四十期
百姓视角,关注人大!欢迎收看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电视专栏《人大聚焦》。
人大要闻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王忠林主持闭幕会议并讲话
紧扣中心服务大局 以人大之能为全局添彩
3月26日至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武昌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主持闭幕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74人,实到7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关于集中修改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批准了《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蒋超良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接受彭勇辞去湖北省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忠林作了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细照笃行,以更强担当推动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量推动立法,高效能实施监督,高站位做好任免工作,高水平作出决定,以更实举措推动支点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抬升标杆、勇争一流,对照“四个机关”的目标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更大力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在支点建设中当先锋、作表率。
王忠林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本次会议通过的法规,抓紧出台配套保障措施,确保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工作格局,让群众安全乘电梯、放心乘电梯。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源头治理、过程管控、严格执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要带着感情、带着使命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加强对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深入挖掘英烈事迹,传承弘扬英烈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侯淅珉,省政府副省长陈平,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厅级干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王艳玲主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题讲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室主任柳正权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历史结晶”主题作专题辅导。
立法观察
专家解读《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亮点
主持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我省电梯保有量和新安装数量持续攀升,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安全立法迫在眉睫,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这部条例与电梯使用安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老百姓关心的民生事项息息相关。今天,我们邀请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朱天恩,由他来带您深入了解这部 «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我们乘坐电梯带来哪些变化。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那我们首先听听市民对电梯安全的看法。
武汉市民:第一担心电梯失灵了,掉下来,再一个万一发生什么事情,无法求救、没有办法求救。
武汉市民:停电,你说怎么办,贴上公示电话,联系不上你说咋办,只有在里面等啊,等它有声音。
主持人:感谢市民的分享,他们提出了关于电梯使用的日常感受和对电梯安全的担忧,请问嘉宾,《条例》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设施配备方面有哪些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为了有效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条例》强化源头监管,一是强化了电梯制造单位的安全责任;二是要求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应当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要求;三是对配备运行监控、视频监控以及备用电源等安全设施提出要求。
主持人:朱主任,有些电梯使用年限已经超过15年,甚至20年,小毛病不断,面对这种老旧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条例》提出了哪些应对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条例》进一步压实了相关主体的维护保养责任,规范维护保养行为,同时将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老旧电梯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条例》规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予以修理改造或者报废更新,并对经费筹集主体和经费来源作了规定。
主持人:除了日常的乘坐的电梯外,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此前各地均在探索可行之道,我们来看,咱们湖北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案例短片。
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装电梯既是“关键小事”,也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大事”。湖北襄阳市一职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有5栋8层步梯楼,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占比超过80%。老年人加装电梯的呼声很高。
高楼层住户 王海棠:一步迈不上去,就走不了,所以我们非常赞同(加装电梯),但是也有不同的意见。
同样,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三清社区财苑小区是老旧小区,有8个单元、112家住户,常住人口200余人。由于小区内多数楼房是步梯房,许多老人不敢轻易出门。
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三清社区财苑小区居民 吴秀荣:2000年搬进来的,爬了20多年,比如说买菜拿东西,提上楼要歇几次。
主持人:朱主任,刚刚我们一起看完了短片,其实通过短片资料,我们可以看到老旧小区里面没有电梯,居民上下楼可以说是非常地不方便,那么加装电梯现在其实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比方说有意见难统一、资金难筹集、安全保障难,后期维护难等诸多问题,那么咱们这部《条例》又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当前城市更新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很多老旧小区居民的一块心病,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有力推进这项工作,《条例》对此设置了专章对电梯加装范围、部门职责、加装程序、异议协调、 安全保障、资金筹集以及鼓励措施作了规定,加装电梯面临不少困难,不同主体的诉求都需要被倾听、被关照,我们期待通过此次立法能够真正把老百姓关心的这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截至2025年2月,湖北省累计完成加装电梯8306部,在享受电梯带来的便利同时,他们所加装的电梯使用情况如何,条例的出台会对他们又有什么帮助呢。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近2万人。至今已成功加装电梯30余部。社区“一键回家”加梯志愿者服务队队长邹小平介绍,小区加装电梯方案是结合单元楼结构特点,采用平层入户、半层入户等灵活连廊设计,并实施“一栋一策”协商管理。
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一键回家”加梯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邹小平:那个电梯建成之后,这个管理使用单位的选择,主要是由业主自己的自主行为,所以现在目前还存在着管理不统一的问题,所以我们想问问,这次通过的这个《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我们加装电梯,今后在管理上能够更严谨、更上一层楼。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为了营造安全、舒适、良好的乘梯环境,《条例》对安全、文明使用电梯作出了专门规定,比如:不得在电梯内打闹、蹦跳、吸烟,携带犬只要有相应安全措施等等,此外,专门对电动自行车上电梯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主持人:电梯是咱们百姓群众出门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程,电梯的安全可以说是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部《条例》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朱主任,最后我想请您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下咱们这部《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朱天恩:以法治力量维护电梯安全,守护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该条例施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湖北省出台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
湖北是红色沃土、英雄之地,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涌现出了大批英雄烈士,红色基因早已深植于荆楚大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崇捍卫英雄烈士、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该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程星是黄冈市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的资深讲解员,作为传播红色故事、传承红色文化的带头人,她表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在过往实践中一直是棘手难题。此次出台的《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专门针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以及英雄烈士名誉和荣誉的维护作出明确规定。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讲解员 程星:条例对破坏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歪曲历史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确保红色文化传承工作,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这些要点的实施,都有将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英雄、崇尚英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记者了解到,《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共 7 章 45 条,涵盖总则、英雄烈士缅怀纪念、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传弘扬、英雄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紧密结合湖北实际,以立法形式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孙逢辰:明确了一次性抚慰金制度,规定对本条例施行后牺牲并被评定为烈士的,由省人民政府对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切实让英烈遗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以及社会的尊崇。
条例还规定。有关部门应为英雄烈士遗属祭扫提供便利,为无名烈士确认身份、寻找亲属,对零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实行编码和数字化管理,烈士陵园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英烈讲解员可纳入文物博物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范围。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孙逢辰:我们相信,条例的出台,必将推动我省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再上台阶,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英烈,缅怀(先)烈 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该条例施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我省出台《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用法治守护“舌尖安全”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农业强省建设,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用法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省人大代表熊绪兴,作为钟祥市荆沙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党委书记兼理事长,在当地享有 “萝卜大王” 的美誉。他指出,汉江中下游地区具备显著的蔬菜种植优势,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发展,已成功建成一批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并培育出一部分品牌产品。然而,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该地区在农业投入、创新发展以及产业带动等方面存在问题。而熊绪兴欣喜地发现,新出台的《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这一困境带来了转机。
省人大代表 钟祥市荆沙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党委书记 理事长 熊绪兴: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第六章,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本地特色农产品建基地、立标准、树品牌、拓市场作出清晰规定,犹如给我们吃下“定心丸”,条例可操作性强,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政府责任等方面规定,更明晰,杜绝了模糊空间。
该条例共9章66条,围绕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销售等方面予以规定,构建起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条例制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紧扣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切、忧心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作出规范,着重守牢农产品产地 “最初一公里” 和市场 “最后一公里” 这两道重要关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与法规实施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陈苒:在产地方面,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和粗加工中使用的投入品设置了专章进行了规定,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减量使用提出了要求,对水产养殖用药和“保鲜剂 防腐剂 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守好从农田到市场的第一道防线。
同时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分级监管、全程防控的智慧监管模式,实现全程监管、严格监管、精准监管。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与法规实施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陈苒:在市场方面,强化了农产品的售前检测、进场检测,日常抽查和监督抽查,对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把网络经营超市也纳入了管理范围,守好从市场到餐桌的最后一道防线。
该条例施行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