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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随神四地将协同立法
4月26日,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襄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通过了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为促进襄十随神城市群集聚协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根据《湖北省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立法框架协议》,四地将建立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协商协同立法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具体立法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四地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在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乡村振兴、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和旅游等重点领域,提出具有较多共同性、较高关联性且需多方协同的立法项目建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商定。
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由相关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向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报经同级党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纳入本市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实施。需由省级统筹的区域立法项目或者超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立法事项,经联席会议研究后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相关地方人大常委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相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可选取襄十随神城市群集聚协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同步或者联合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后评估、法规清理和立法理论研究,联合公关、共享立法资源和工作成果。
会议还就襄十随神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办法和立法选题开展了广泛讨论,围绕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革命文物保护等方面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为卓有成效地启动运行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会上,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武汉、宜昌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湖北省四家地方立法与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摄影:赵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