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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2-16 02:24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暨人大城环委(相关委员会)、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直有关部门、在汉有关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推动我省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鄂人城环文〔2013〕1号)精神和省人大城环委2013年度工作安排,拟由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和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对在2013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好新闻作品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凡积极组织、参与湖北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各主办单位、市、州(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新闻单位,均可参加先进单位评选;在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中采访发表的,以活动主题为内容的新闻作品,可参加环保好新闻评选。

二、评比方法

评比活动由湖北环保世纪行执委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具体负责评比工作。先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材料,同时遴选出好新闻参评作品一同报评委会。

三、评比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具体条件为:1、组织领导到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专人负责,把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2、宣传活动经常。坚持科学发展观,经常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3、活动特色鲜明。活动主题契合中心工作要求,方式方法有创新。4、社会效果明显。在开展采访活动中,刊稿数质量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强,推进了活动主题整体工作或环境与资源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环保新闻奖

具体条件为:1、2013年度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刊登、播放和首发的关于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的消息、通讯、评论、专题、访谈、摄影、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有深度、与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有关的内部参阅件,也可以一定方式参评。2、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时效性和感染力强。3、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有关环境资源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正确。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各主办单位报送1-2篇;各新闻媒体、市(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报送1-3篇。

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有特色的单位可以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写成经验材料,由组委会和省记协推荐给中央和省有关刊物。同时挑选1篇优秀稿件的撰写案例(由发稿记者撰写),经过评委会审核同意后,由省记协推荐有关新闻杂志和《湖北新闻界》刊登。

四、表彰办法

拟在今年12月初召开湖北环保世纪行总结表彰会议,对评比出的“优秀组织奖”和“湖北环保新闻奖”获得者予以奖励,并聘请专家对优秀作品评议推介。

五、相关要求

(一)湖北环保世纪行各主办单位、各市、州(区)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推荐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作品。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参评条件,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所推荐的单位及作品质量,宁缺勿滥。

(二)对参赛作品,作者人数、署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列顺序为准,送评时不得变更。系集体创作的署名集体创作。

(三)参评作品应填写作品推荐表,连同作品、采写案例、经验材料用A4复印纸复印15份,文字、摄影作品附原件一份。广播、电视作品可将音频复制到移动存储介质报评委会,附文字稿和推荐表各15份。

(四)请各单位按要求于2013年10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湖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省人大城环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要对本地区环保世纪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即自评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027-87237642(兼传真)

联系人: 彭长春  王振淳

邮寄地址:湖北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环保世纪行组织委员会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