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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7月29日至31日在汉召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5-07-18 09:09   [收藏] [打印] [关闭]

7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订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9日至31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数据条例(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上述条例建议表决稿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及报批法规《黄石市公共交通条例》《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孝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报批法规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城环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程》;同意延迟提请审议《湖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条例(草案)》;决定将有关报告、审议意见印发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参加会议。